2018年7月9日下午3点,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郑毅博士做了题为《先秦儒家音乐的三种价值形态》的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报告的有我院院长刘进田教授,政法知名校友刘鹏飞老师、鲁元律师,我院的专职研究人员王轩博士、张浩博士、赵精兵博士,以及我校及外校不同专业的研究生。本次报告由王轩博士主持,刘进田教授为点评人。
郑毅博士认为,先秦儒家音乐分别具有幸福、正义、崇高三种价值形态,相对应为乐合于中、乐合于道、乐合于和。过犹不及之谓中,中是音乐给人们带来幸福价值的最核心要素;道是节制,是正义价值在音乐中的表达,可分为个人用音乐自我节制以及社会中用音乐教化的节制;和是崇高价值实现之圆满境界,是君子以音乐修身修心的状态。最后,先秦儒家音乐上通于天、下感于人,是天人合一的工夫论,是人道的价值实现到天道的价值超越的桥梁。
在报告的交流环节,刘进田教授、刘鹏飞老师、鲁元律师、张浩博士、赵精兵博士分别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使报告的理论深度更进一步。刘进田教授从中国传统哲学至高的“善”与“美”层面讲解“乐”在价值哲学中的不同形态;刘鹏飞老师认为“宗法礼乐”四个字较为核心,如何“以乐为法”以至于“以乐治国”有很大的研究空间;鲁元律师认为古代音乐的音律和古代法家的律法具有同源性,可以就相关问题深入研究;张浩、赵精兵两位博士就《乐经》以及相关文献问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看法;部分学生也作了提问发言。最后,在主持人王轩博士的总结陈词下,这次报告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