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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郑宗义老师来我院做学术报告

  • 来源: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 发布者: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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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3日下午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郑宗义老师来我院做学术报告,题目为“恶之形上学——顺唐君毅的开拓进一解”。我院刘进田院长、赵精兵博士、哲社院俞秀玲老师、西安石油大学张瑞元博士、我校文化安全专业博士李文娟、胡晓辉及马院和哲社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我院刘进田院长主持。


郑宗义老师首先澄清他所讲的恶是道德的恶,而非非道德的恶,再者他的阐述遵循自由意志和儒家心学传统,并用刘宗周的《人谱》反驳了认为儒家是乐观的人性论的看法,最后郑老师阐述了唐君毅对恶之形上学的开拓,以及他自己的进一步的发明。

郑老师首先阐述了传统儒学关于人性的基本观点,涉及“过”、“恶”、“罪”这三个不同的概念。罪是指违背法或天意,恶相对于道德上的善和美,过指过错过失的意思。道德意义上的恶是指人不守自性而偏离道德标准,孟子说其原因是“气反动其心”。因此,恶在人性中是没有根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恶等闲视之。因为“道德意识愈深者,沉沦罪恶之感必愈深。”知善恶也不只是知,而是指向行动者自己的人格。当然儒家也认识到社会环境也会使人恶,但归根结底还是作用于每个人的心。所以儒家改过去恶的工夫也是在心上用功。


接着,郑老师阐述了明代中晚期心学对恶的看法。心学认为,人心可以发出意念,如心不失其道德本性,那么所发就是善的;如果心“受物欲气禀的夹杂”而失守,那就显示出人心、识心,它们受到情感欲望的记忆及偶然生起的联想的把持,结果是心所发者皆为恶情、肆欲、忘念、恶习。例如传习录中说:“喜怒哀惧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认得良知明白。……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着;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然纔有着时,良知亦自会觉,觉即蔽去,复其体矣!此处能勘得破,方是简易透彻功夫。”王龙溪说:“人惟一心,心惟一念。念者,心之用也。念有二义:今心为念,是为见在心,所谓正念也;二心为念,是为将迎心,所谓邪念也。正与邪,本体之明,未尝不知,所谓良知也。”聂双江说:“习心滑熟,客虑只从滑熟路上往还,非一朝一夕之故也。若欲逐之而使去,禁之而使不生,隳突冲决,反为本体之累。故欲去客虑者,必须求复本体。”晚明能别出心裁地论恶与佛教的影响启发有关。

接下来,郑老师阐述了刘宗周对恶的看法。相对而言,刘宗周更重视过,他把道德心学分为性宗和心宗,然后以心体来形着性体。他把意与念拆分开来,用“意“指谓意根诚体即心体,而用“念”指谓“心之余气”。蕺山认为“心体必藉气”(曰心气)故恒有不守自性的可能,亦即过恶的可能永在成德的历程之中。他在人谱功过格中将过分为:微过(独知主之)、隐过(七情主之)、显过(九容主之)、大过(五伦主之)、丛过(百行主之)及成过(为众恶门,以克念终焉)。


唐君毅早年提出道德自我的概念,晚年主张正视恶的现实,并对之做现象学的分析。人有初级的恶,也有高级的恶。高级罪恶源于人的“主体之自己”,或“内在的我”,或“心灵生命存在之自体”。人之主体自己受现实之有限者牵连后,则即造成一自我的颠倒。自我的颠倒会造成高级的罪恶是源于人对无限性与超越性的误用。所以人的修养就是将自颠倒复位的工夫。

郑老师顺着唐君毅的思路问道:到底主体之自己有什么特性?当主体之自己已为现实之有限者牵连而陷溺受蔽时,其某些特性为何仍在发生作用?关于第一个问题,郑老师说主体有五种特性:无限性、超越性、自主性、自由性及价值性。这是主体之自己的形式特性或曰逻辑特性,主体之自己的内容特性则必须是主体之自己于人的实存生活中反身觉悟始可得。关于第二个问题,郑老师认为“当主体之自己陷溺受蔽,其内容特性则即与形式特性分离,更严格说,是内容特性陷溺受蔽,而其形式特性遂孤伶伶地另求有所运用,结果乃误用错出扑着那现实之有限者、那已颠倒的自我,并妄求使之变成无限,卒成人类各种高级的罪恶。”最后,郑老师强调了价值性的误用:表现为(a)价值高下的易位与颠倒;(b)以客观外在的物象为价值,或者说将价值的定准推置于外。

最后,郑老师耐心地回答了在场师生的提问。刘老师认为郑老师的讲座非常深入精彩,对于价值性误用的阐述很有启发意义。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