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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与人”高端论坛综述

  • 来源: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 发布者: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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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2日-23日,西北政法大学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大学社会与价值研究中心在西安联合举行了第一届“价值与人”高端论坛,论坛共收到学术论文15篇。此次论坛围绕“价值与人”这个主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形成了不少有理论意义的重要表述。下面笔者拟从四个方面对此次会议的研讨情况予以陈述,不足之处还请各位作者见谅。

一、价值观念本身的新探讨

上海大学孙伟平教授认为人是价值问题的出发点,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劳动自己创造出自己;人自身的活动是人之为人的根据。世界上本无所谓价值,正是在人和人的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生活实践中,人改造、变革了世界与人自身,赋予了这个世界和人自身以价值。可见,价值是一个属人的范畴。接着孙教授反驳了认为价值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自然界中存在着美、一切物种与人一样都有其自身“内在的价值”以及把价值等同于自然界中的相互作用的观点。认为只有与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主体)相联系,与人的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相联系,一切具体的价值现象才能得到恰当的解释和说明。一切物的价值归根到底都只是人的价值的曲折表达。人作为价值的存在,不是抽象的存在,而存在于具体的价值活动中;也不是事实上的“已是”,而是基于人的超越性的“应是”。人在追求价值、创造价值的过程中,也把人作为“人”的未来和潜能开发出来,从而超越、提升了自己。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人的全部价值活动(包括价值评价、选择和创造等),是人自己成为自己的必然途径,是人自己提升自己、拓展自己的本质的必然途径。而价值活动过程,正是人自身追求自由、奔向自由、实现自由的过程。概言之,人与其价值生活、实践具有直接同一性。

刘进田教授认为价值哲学研究的是一般价值或价值一般,不是经济学上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有价值的事物。他认为马克思对“目的本身”的规定是一种价值哲学的规定。马克思说:“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 因此,在哲学意义上,价值就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人性能力的发展。”刘教授进一步探讨了这种人类能力发挥说在价值哲学历史上的渊源。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卢梭、康德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不同于康德,马克思认为人类能力是与社会实践相关联的。刘教授还将人的内在潜能的不断发挥和创造与宇宙大爆炸联系起来,称之为宇宙论的根据。他指出,在理解哲学价值的实质时,有必要把“满足需要”与“能力发挥”区别开来,“满足需要”是经验价值、功利价值、幸福价值;“能力发挥”是超验价值、超功利价值、崇高价值。按人的方式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人可以将受动变为能动,将忍受变为享受,靠人性能力的对象化作用,靠人性能力的发挥,在宋明道学看来,有了这样的变化人就进入了“圣域”,在马克思看来,人就进入了“自由王国”。

刘冰博士探讨了闵斯特伯格“价值即意志的目的”的思想,闵氏认为绝对价值不在自然科学构造的世界中,也不在个人的需求中。他接着康德的思路,认为绝对价值存在于这样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的总体以成为一种可能的经验对象为条件。这个最终的实在必定依然依赖于意识条件。”意志受到价值的约束。原因在于它是某种义务。义务就是一种“应当”。这种‘应当’不属于实存的对象,而是作为其最深层的意义属于主体的意志,经验恰恰只有通过意志才成为可能。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消解了休谟“是”推不出“应当”的难题。总之,无论遵循真理、道德还是审美乃至宗教,我们都是服从于“应当”。“所有价值都建立在与意志的联系的基础上,并且高于每个可能的个体意志。逻辑价值、伦理价值、审美价值和宗教价值都建立在同一个根本原则的基础上,它们并不指向一个超越的实存,而指向意志的最终决定。” 闵氏进而认为价值更深的含义是意志的目的,行为与所行意欲相一致。践行自己的真正意志就意味着价值的实现。就其本质来讲,意志活动是所欲之达成,意志能从这种实现中得到满足。选择价值的意志是纯粹的意志。所谓意志的实现,即坚持的想法成为现实。在转变中保证这种同一性的就有价值。这个世界恰恰赋予了我们认可每一次意志满足的条件,这就是说,它是有价值的。

二、价值与人及社会的新反思

赵馥洁教授从中国哲学的角度,论证了轴心时代确立的“立人”观念具有重要的价值哲学意义,首先,他认为诸子百家是在人神关系、人禽关系的反思中确立人贵观念;其次,在百家争鸣中各学派也都提出了如何提升人的价值的方式:1)以仁义立人的儒家;2)以劳力生人的墨家;3)以大道化人的道家;4)以法律治人的法家。最后,赵老师总结道,立人思想对中华文化产生了重大意义,煅铸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人道主义内涵和人(民)本主义意识。

刘进田教授认为人道和实践的合流是中国价值哲学的源头,对于中国价值哲学的理论建构和目标追求来说,人道和实践缺一不可。他指出价值的根本是人本身。“人本身”是以实践为基础并包括实践在内的“人性能力”。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追求的价值是幸福价值。重视幸福价值必然带来对科学价值、技术价值、创造价值、人才价值以及权利价值等相关价值的重视。在人的社会关系中,人追求的是正义价值。而在精神领域,尊严价值突出地体现着人之为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和人本性。从幸福到正义、再到尊严是我国价值实践中拾级而上的正确价值排序,唯其如此人本身之价值才能全面实现。

邱仁富教授以人的现代化及其价值审视为题,他认为,首先人的现代化要使价值服从实现人的自主创造过程,克服价值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创造发展。其次,人的现代化是在社会现代化之中进行的:1)人与价值的相互性;2)人与价值的悖论性;3)价值与权力结合的可能性。最后,他讨论了人的全面现代化的条件,1)价值整合;2)制度设计;3)创造人的生态。

杨丽博士探讨了核心价值观念的规范有效性。内在的规范有效性首先是对个体有效。一种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的规范有效性就个人而言在心,即在“心灵”的精神、情意上;就社会而言在实施法治。我国的社会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传统非国家的社会和现代非社会的国家的一种创造性综合,即法治社会。所以,核心价值的规范有效性在于维护一个真正将人民联合起来的法治社会的文化空间。国家在“法治”上起引导作用,而文化本身的发展则应回归社会伦理本位。

三、价值与社会的新透视

陈新汉教授着重探讨了社会的忧患意识。在社会自我批判中,社会忧患意识的形成和弥漫离不开个体意识,并且必须最终归结到“只是由于个人意识中的情感和信仰而存在”,否则就不能发生作用,但其源主要来自于社会自我批判自身。在社会自我批判的情势下,统治阶级自上而下“有机地”进行社会自我批判,形成上层忧患意识;而生活在社会中的广大民众以 “无机”方式呈现出来的“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我批判,形成的下层忧患意识。这种“自上而下”态势的由国家权威批判活动形成的忧患意识和“自下而上”态势的由社会民众批判活动形成的忧患意识相互作用,使社会忧患意识不断地发酵并弥漫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以集体意识的形式存在。陈教授指出,涂尔干的集体意识思想对于理解弥漫于社会各个方面的忧患意识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社会自我批判中,以集体意识形式存在或以集体无意识形式存在的忧患意识弥漫于社会之中,必然会以忧愁、激愤、悲伤、紧张、烦恼等等情感的方式激发生活于其中的主体。最后,陈教授认为,社会思潮通过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各种途径表达出来,最能体现社会评价活动。社会自我批判中的社会忧患思潮可以分为:以社会理论形态表现出来的‘潮头’和以社会心理形态表现出来的‘潮流’。作为“潮头”的“弄潮儿”,与作为“潮流”的社会民众共同构成了社会忧患思潮的主体。在社会自我批判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肯定社会自我批判所取得的成就,也要不回避社会在变革的快速发展所积累的深层次问题,要鼓励社会忧患思潮的发展,做到警钟长鸣。

尹岩教授指出个体化是现代分工基础上的高度分化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其主旨是确立个人合法的主体地位与性质,形成以个体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的基本结构、运行机制以及整合方式。个体化事件中的个体并非自由的个人,而是个人主体,也就是说,个体指的是具有独立存在意义和自主人格特征,在社会关系中享有主体地位和权利与责任的个人。把社会成员铸造成个体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个体化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个人自主生活的一种社会机制,即个人通过普遍的交换关系在社会中获得独立和自主的机制。个体认同是指一个人在心理和行为上使自己成为个体,从而发展个性的过程。个体认同的实现是个人生存与现代社会价值体系相契合的精神表征。个体认同的实质性过程发生在个人以个体为目标的自我创造中,真正实现于以个体身份展开、以身体为载体或目的的工作、消费和社会交往等生存活动中。个体认同在社会认同、社会共识和社会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最后尹教授指出,个体认同是中国现代化的巨大历史挑战,对个体认同这一全新的认同形式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既是中国社会提高个体认同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国社会现代化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

王轩博士提出了马克思人学治理的价值逻辑,他指出“精神生活健全人”的概念是马克思人学治理的起点和归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马克思精神生活治理逻辑是对自然、社会、精神思维领域的本原精神形态完整揭示、表达、改变的理论,是立自然、立社会、立精神的哲学形态。其次,马克思的精神生活是一种以实践公共理性为核心特质的“治理型精神生活”、是社会建制治理变量充分参与到人与历史的治理中的实践、充分昭示了人是历史的治理函数这一实践运动的生存品性。最后,从精神生活局限性的人到精神生活健全的人转换蕴含着人类追求自由,打破精神生活“个体主体性与公共主体”矛盾紧张之格局,获得精神解放的永恒性。

四、价值观问题的新探索

彭学农教授带来了一篇相当专门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价值观争论的文章,他首先讲述了休斯的非工具性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价值观,然后阐述了伯格特对他关键性批评,即修斯的非辩证的人与环境关系观念。休斯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区分工具性价值和非工具性价值很有意义,从这个关系出发,可以把有自身内在善的繁荣的事物分成生命中心主义者的个体生物和生态中心主义者的生态系统。但这里引出了整体论伦理学对人的生命的亵渎的问题。与生态中心主义相关的深生态学是非工具性价值观,即把事物的繁荣看成是人类的幸福的组成部分。休斯将二者结合起来发展为一种广义的非工具性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价值观。对于非工具性价值,休斯只考虑了人如何从人类的关切之外来为其作出道德决定。伯格特肯定了休斯的做法,认为休斯超越二分法的非工具性人类中心主义观念,认为自然对人类具有非工具性价值并且将人类中心主义扩展到包容自然的审美价值,有助于解决深生态学的难题并削弱了其对马克思的批评。但是,其非辩证的人自然关系观念是一个关键的缺点。从辩证的角度看,“自我-环境关系是一种差异中的统一,在这里,自我与环境是相互构建的,并且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这一相互构建也是基本的。” 休斯回应说伯格特把身份与性质的相似混淆起来了。伯格特则反驳,上述论辩不仅仅是形式上的问题,更是一个实质上的问题。只有诉诸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才能获得对马克思主义自然价值观的完整的理解和把握。最后彭教授认为,休斯对历史唯物主义作出了一个富有生态意蕴的解释,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创新,但休斯在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时候陷入了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困境;相反,伯克特则完整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建构性的自然价值观。

吴立群教授以吴澄为例对儒家的价值观进行了本体论考察,他指出儒家历来重视教化,理想人格何以可能及如何实现是儒家价值观的中心论题。心性论是儒家价值观的本体论基础。吴澄作为元代大儒具有的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他吸收张载“弘心”、“大心”的思想,以“弘”统贯心之知觉、主宰、道德三义,提出“心即仁”、“心具理”、“心统万理”的思想。吴澄认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本不相离,二者一为潜存,一为现实。吴澄以“天爵”指称天理,以“人爵”指称人欲。“天爵”源于人之“天地之性”,人们只要反求诸己即可求得。他以真金百炼为喻,说明天爵与人爵,天理与人欲之关系。在回答理想人格何以可能的问题时,儒家的做法是将人性上达天道,从而为理想人格的实现建立形上根据,最终实现天人合德。在天道与人性之间,吴澄强调反求诸己的主体自觉,以补救对天道的过于强调所造成的偏失。天道与人性便统一于心。吴教授认为吴澄对儒家价值观心性论基础的阐发突出了理想人格塑造中的主体精神,增强了人的道德自信心和责任感,在今天仍然有启发意义。

赵精兵博士从现象学角度阐释了儒家仁人爱物思想,他首先指出仁爱是一个动态的彰显过程,应该理解为“仁其人”、“爱其物”。仁爱是儒家的原初生命体验,具有直接性非计算性。此外在仁里面还有“如其仁”的层面,借此可以通达本真的他人经验,而不需要像庄子一样齐物。并且仁爱更是一种具身经验,这一点从孝上能最明显地体现出来。接着,赵博士谈到了从仁人爱物到民胞物与的扩展,他指出这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首先张载通过大心将德性之知和天德良知在诚明上面打通起来,其次他还将仁爱扩充到民和物,这是对天体一体之仁的体认。最后,他将仁爱与万世太平联系起来,这就使仁爱超出了经验的范围,达到了天德的境界。随后,赵博士探讨了仁爱的认知结构,他指出仁爱具有三个环节:1)不忍;2)感同身受;3)如其仁。认为这与现象学的他人经验分析具有可比性。最后,赵博士仁爱与价值理性的关联,他指出理论与实践的划分是认识论框架,认识与评价的划分并且以评价为基础才是价值理性框架。德性之知如“仁爱”和见闻之知如“认识”,它们的动力结构是不同的;仁爱靠的是意志,认识靠的是知觉。这个区分与心和脑在认识和思维上的不同作用密切相关。仁爱的实践不是知行关系,而是践行关系。

郑毅博士主要讨论了梅贻琦的大学教育思想,他指出梅氏认为中西大学教育有可通之处,西方的“一己之修明”与中国的“诚明”在开端上并无不同,只是后来才发生差异;他将大学教育“明明德”和“新民”两部分,格致诚正是明明德,修齐治平是新民。前者是修己之学,后者是入世之学。他认为中国的大学教育精神较之西方教育精神更多了一层入世之责任。梅氏指出,中国大学教育之弊有二:一是体认未尽;二是实践不力。他认为中国大学教育体认未尽实践不力的第一个弊端是过于重视知识灌输,第二个弊端是意志和情绪方面教育的缺失;第三个弊端是学生自身修养难以展开。原因有三:一是时间不足,二是空间不足,三是师友古人之联系之阙失。在新民教育方面,一个是大学生新民工作之准备,另一个是大学对社会秩序与民族文化所能建树之风气。在这方面梅氏主张通重于专,尤重自由探讨之风气。由此可见,梅氏的教育思想在今天还是很有启发意义。

张浩博士对老子圣人观做出了重新解读,他阐发了圣人的四重内涵:在形上意义上,圣人是与天道合一道者;在政治层面,圣人是无为而治的王者;在修养方面,圣人是体愚的愚者;在明辨方面,圣人是见微知著的智者。他指出,首先圣人非现实统治者,而是关心生存之道者,其次圣人非权谋论者,而是超越政治的无为而治者;再次,圣人非愚民论者,而是为道体愚的愚者;最后,圣人非反智论者,而是见微知著的智者。

综上所述,此次高端论坛围绕价值观念本身、价值与人、价值与社会以及价值观等话题,交流研究心得,观点新颖,讨论热烈,有所突破,体现了两校价值哲学研究的特点和实力。